陕西省教育厅发布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警 学校和托幼机构应做好流行性感冒等预防

  • 商洛在线
  • 2023-03-18 18:11:07
  • 来源:三秦都市报


【资料图】

近期冬春交替,乍暖还寒,早晚温差较大,是校园传染病及其他感染性腹泻发病高峰期。全省自2月底以来,流感发病数增多,新冠病毒感染疫情目前整体已进入低流行水平,但仍呈现局部零星散发状态。近日,陕西省教育厅发布陕西省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2023年第2号预警:提醒全省学校和托幼机构应做好流行性感冒等预防工作。

积极开展流感防治知识健康教育

全省2023年流感发病高峰有所延后,预计将会持续高发,省教育厅建议各地各校健全联防联控机制,主动对接属地卫健、疾控等部门,加强信息沟通与共享,做好疫情的联合调查处置;严格落实晨午检、缺课登记、病因追踪、病愈返校、疫情报告和卫生消毒制度,患病学生和老师严禁带病上学上班。加强流感样病例相关症状监测,出现高热伴咽痛、咳嗽等症状的学生立即转至健康驿站或医院,并隔离上报。积极开展流感防治知识健康教育,切实提升师生健康素养、健康管理和自我保护能力,营造“每个人都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的良好氛围。

数据显示,全省城市和农村均已过新冠病毒感染高峰,整体处于低流行水平,但由于部分学校开学复课调查发现既往学生新冠病毒感染率较低,同时随着出入境人员增加,仍需做好学校新冠病毒感染防控。省教育厅建议,针对开学后新冠病毒感染情况摸底调查发现既往感染率较低的学校,应加强学生新冠病毒感染症状监测,一旦发现异常情况应快速响应,制定针对性防控措施。要继续做好个人防护措施的宣传,提高个人防护意识,养成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等良好卫生习惯。

严格落实食品原料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

近期气温回升,民众衣衫逐渐单薄,暴露机会增加,各地犬伤人事件会陆续发生,应提前做好防控。省教育厅建议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和托幼机构要开展狂犬病危害及防治知识的宣传,做好师生教育;被猫狗等动物咬伤后,应尽快到附近规范犬伤门诊处置伤口并接种疫苗。

每年10月至次年3月是诺如病毒等感染性腹泻发病高峰期,建议学校加强防治知识宣传,教育学生勤洗手,保持良好的手卫生,注意饮食卫生,不喝生水,不吃生冷不洁食物,增强学生自我防病意识。加强食堂管理,做好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和每日晨检,确保从业人员健康。积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对厕所、垃圾和污水的卫生管理,开展食堂、宿舍、绿地等重点场所病媒生物防治。定期开展饮用水检测,桶装水、直饮水主动索证索票,定期做好饮水机的清洁消毒、滤芯更换和检查记录,确保饮用水安全卫生。

进入春季,植物开始生长,误食有毒植物、种子,食物保存不当导致霉变等,易发生食源性疾病。省教育厅建议学校进一步完善校园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严把食堂采购关,严格落实食品原料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确保食材来源可追溯。严格落实食品操作规范,熟制食品做到烧熟煮透,做好餐饮具清洗消毒,强化应急处置和宣传培训,坚决筑牢校园食品安全防线。

同时,提醒春季师生出游踏青,应避免花粉过敏、交通事故及恶劣天气等因素引起的伤害事件。建议加强师生健康教育和安全教育,提醒在出游的过程中,注意交通安全和饮食卫生,防范食物中毒和意外伤害的发生;花粉过敏患者做好防护措施;出游前查询目的地天气情况,恶劣天气应避免出行。

本文来源:三秦都市报作者:张彦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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