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线下购物七日无理由退货”实施近一年消费者拿到退款五千多万元

  • 商洛在线
  • 2022-02-28 05:15:59
  • 来源:太原晚报

本报讯(记者 张勇 通讯员 宁宇英)自去年3月15日以来,我省启动“线下购物七日无理由退货”活动,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把推进线下购物无理由退货作为放心消费创建的核心内容,精心谋划,大力推进,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提升商品服务供给品质。截至目前,全省共创建4687家示范企业,166条示范街,参与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实体店达8380家,退货金额约5320万元,行业涉及批发零售、住宿、餐饮、旅游、超市、家装家具、医药等各个消费领域。

我省在推进线下购物七日无理由退货活动中,以单个放心消费单位为基础,以主要区县、特色街区、核心商圈、龙头市场、特色行业、重点乡村、高速公路服务区等消费密集场所为重点区域,结合“美丽乡村”“文明城市”“放心消费”等创建工作,探索将参与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作为创建工作的重要条件,切实推动无理由退货承诺在更大范围、更多领域覆盖落地,力争实现线下购物无理由退货城市全覆盖。

与此同时,我省结合实际推动建立资金赔偿先付机制。针对不同区域、不同行业特点制定不同的引导措施、评价标准,使工作成果可量化、可分析、可比较、可监督,引导消费者理性消费,不滥用退换货权利;引导经营者根据自身经营条件,因地制宜,因企制宜,确定退货商品品种、退货时限、退货条件,确保无理由退货的自愿性公平性和合理性。探索大型商超、跨省连锁、厂方直营店开展异地异店退换货行动,逐步建立生产与流通同步、线上与线下“厂商一体化”无理由退货机制。

下一步,我省将着力在改善消费环境上下功夫,促进消费回补和潜力释放,并对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货活动制定下发工作指引,将参与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作为评选放心消费示范单位的重要条件。目前,我省正在筹划建立“智慧3·15线上无理由退货平台”,同步建立先行垫付资金池,保证消费者48小时内拿到退款;同时,筹备开通“异地异店线下无理由退换货”服务,让消费者行使线下购物“后悔权”,可以促使商家诚信经营、提升产品质量。

标签: 产品质量 工作指引 评价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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