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十一”来临,省消协发布消费警示:消费者应谨慎下单不做后悔“剁手党”

  • 商洛在线
  • 2021-11-11 12:02:29
  • 来源:山西经济日报

  本报太原11月10日讯(记者郝薇)“双十一”来临,针对消费者在网购过程中可能会遇到的问题,省消协于近日发布消费警示,提醒广大消费者提高警惕、谨防网购陷阱。  消费者应选择正规购物网站。正规网站有通信管理部门颁发的ICP认证号,并有市场监管部门授予的“红盾”标志;不要轻易接受陌生人通过聊天工具、电子邮箱等途径传送的文件或者网站链接,以免落入“钓鱼网站”,致使个人信息泄露,造成财物损失。  消费者需科学理性消费。“双十一”促销力度相对较大,为避免冲动消费,消费者要先做好购物规划,将确实需要购买的物品提早放入购物车,对于一些不是急需的商品,坚决不贪便宜,不盲目下单,不做后悔“剁手党”。“双十一”从预售开始,不同平台、不同商家会推出不同的优惠活动,消费者要认真阅读使用规则、适用范围、有效期限等规定,重点关注保价细则、定金、尾款的支付和退款规则。  消费者需确定快递送货时间。由于“双十一”期间很多消费者都集中购物,因此送货时间可能会得不到保障,有些家具等大件商品甚至延迟到次年年初才能送货。消费者急需的物品最好提前购买,并了解快递发货时间,以免影响正常使用。同时,谨防快递单号诈骗,在签收包裹后,要将包裹上的个人信息抹去,避免个人信息泄露。  消费者应通过正规支付平台支付。消费者要谨慎通过扫“二维码”支付,以防不法分子盗取个人账户等信息,对于不熟悉的网站,不要轻易输入银行账号密码,不要轻易点击卖家通过短信、QQ、Email等方式提供的交易链接或图片;要通过正规渠道退货退款。  消费者要保存凭证便于维权。消费者网购商品时,注意保存原始购物凭证,例如促销活动截图、商家承诺截图、与卖家的聊天记录、订单记录等,以备出现消费纠纷时,有充足证据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在网购过程中发生消费纠纷时,消费者可先行与经营者或交易平台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通过各地12315或消协组织进行投诉,也可向经营者所在地或第三方交易平台所在地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进行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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