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份全省市场监管类投诉举报咨询数据分析暨消费提示

  • 商洛在线
  • 2022-01-06 08:24:19
  • 来源:山西日报

  

一、总体情况

  2021年12月份,全省市场监管12315机构共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咨询22015件,同比减少33.02%。其中,投诉6648件,占受理总量的30.20%,同比减少59.73%;举报2123件,占受理总量的9.64%,同比减少24.98%;咨询13244件,占受理总量的60.16%,同比减少2.11%。投诉案件中,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83.54万元。详见上图:

二、投诉热点分析

  2021年12月份,全省12315机构共受理投诉6648件,其中,商品类投诉4406件,占投诉总量的66.28%;服务类投诉2242件,占投诉总量的33.72%。  (一)商品类投诉中,排名前三位的热点依次为:一般食品类、服装鞋帽类、家居用品类。  主要反映问题:食品外包装宣传与实物不符、未过期食品变质发霉、食品中有异物、食材不新鲜、“三无”食品、网上宣传和实物不符等;服装鞋帽类主要存在服装标注的面料成分与实物不符,在实体店或网店购买商品出现质量问题不予退货,鞋子脱胶、皮面开裂等质量问题,商家拖延或不履行“三包”责任等;家居用品类主要存在家具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商家不肯换货或保修,不履行合同约定,商家未按合同约定时间提供货物或材质以次充好、消费者要求退货退款遭拒等。  (二)服务类投诉中,排名前三位的热点依次为:餐饮和住宿服务类,美容、美发、洗浴服务类,教育、培训服务类。  主要反映问题:办理餐饮会员卡后限制消费,住宿服务涉及网上预订酒店订单取消不给退费、房间布局或服务设施与宣传不相符、住宿环境卫生差等;美容美发服务类投诉主要涉及消费者办理预付费会员卡后,商家关门撤店没有事前告知,消费者要求退卡、退费,商家拒绝处理;教育培训服务类投诉主要涉及部分培训机构虚假宣传、收费不合理,中断培训或退出培训时产生的相关费用难以退回等。

三、举报情况分析

  2021年12月份,全省12315机构共受理举报2123件,主要举报内容有广告违法行为、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食品问题、产品质量违法行为、不正当竞争行为、价格违法行为、违规收费行为、无照经营、违反登记管理行为和商标违法行为等。详见上表:

四、消费提示

  选购坚果炒货类食品知识  春节即将来临,坚果炒货类食品进入销售旺季。特提醒广大消费者:  1.购买坚果炒货类食品应认真查看食品标签,是否有食品生产许可证、生产厂家、生产日期、配料表、保质期或保存期等标识。  2.尽量选择真空包装、充氮包装、避光隔氧包装的坚果炒货,有利于延缓酸败。同时,选择合适的包装规格(净含量),开封后最好能在短时间内吃完,切忌敞口存放。  3.挑选坚果时,注意观察果仁、果壳的外形色泽是否正常;尽量选择添加剂少、加工工序简单的原味食品。一些五香、焦糖、奶油等口味的坚果,往往加入了较多的盐、糖或油脂,不利于身体健康,也有可能是使用香精或者色素制成,影响坚果的营养价值。  4.坚果炒货含有丰富的脂肪,尤其是不饱和脂肪酸较多,容易氧化产生哈喇味,应当密封避光储存,远离高温和光照。  5.《中国居民膳食指南》推荐平均每周吃50-70g坚果,建议根据自己的口味和营养需求,变换、搭配种类食用,保持营养均衡。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12315投诉举报指挥中心  2022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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